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实做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和大学生留(回)堰工作,充分激发广大职工和青年群体的创造活力和创新潜能,聚焦“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十堰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决定联合开展十堰市第七届职工创业创新大赛暨第十一届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现就大赛相关信息通知如下,请积极组织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报名。
一、参赛项目
(一)参赛对象
十堰市医疗、教育、科研单位的具备创业创新潜质的在职职工和青年群体。
项目负责人为教职工的,报名参加第七届职工创业创新大赛。
项目负责人为学生或毕业生的,报名参加第十一届青年创业创新大赛。
(二)参赛范围
1. 大赛广泛征集体现职工特色和区域特点、产业特征,能带动区域经济建设和批量就业的、具有乡村振兴作用的,具有一定科技含量且易转化的、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原创、初创、自创、“草根”类创业创新项目报名参赛。
2. 参赛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文旅康养、绿色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光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尤其鼓励支撑批量就业、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相关解决方案的项目参赛。
(三)组别说明
大赛共分为创业组、创新组两大组别。
1. 创业组
(1)在湖北省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型企业;
(2)企业注册时间1年以上(含一年);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治导向,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2. 创新组
(1)行业中新产品、新技术,或替代传统产品和技术,具有创新性和高成长潜质。
(2)项目具有一定的产业开发价值或商业价值。商业计划应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治导向,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3. 同一个项目只能报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4. 历届入围“十堰市职工创业创新大赛”和“十堰市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市决赛第一、二、三名的项目不得再报名参赛。
5. 参赛项目选手有违规情况的,经核实认定后,视情节轻重取消参赛或获奖资格。
二、赛事安排
(一)大赛赛制
大赛分报名征集、初评、决赛三个阶段实施。
(二)大赛时间
2024年9月—2024年11月
大赛决赛比赛时间及地点以大赛组委会通知为准。
三、奖励办法
大赛创业组、创新组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十堰市第七届职工创业创新大赛组委会将对获奖项目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对获得一等奖的企业、团体或个人,优先纳入“十堰五一劳动奖”候选名单。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项目,由市人社局协调申报办理。对符合“青创贷”条件的优秀项目由属地县级团委全程代办。优秀项目可优先推荐至市级“青创园”和市智工汇众创空间入驻,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四、校赛安排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2日前电子版材料压缩提交529033789@qq.com,命名: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二)报名材料
1、《十堰市第七届职工创业创新大赛暨第十一届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报名表》(附件1、附件2);
2、路演PPT;
3、项目商业计划书;
4、其它资质证明材料(合并成一个PDF)。
(三)校级遴选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对报名项目进行审查,符合大赛要求的项目予以推荐报名。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