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拟定2025年11月举办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为做好本次年会参会项目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内容及范围
1.组织开展学术论文交流。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成果展示交流。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在往届年会上交流过的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
二、具体要求
请申请人按照《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见链接:http://gjcxcy.bjtu.edu.cn/NoticeBulletin.aspx?0EB816D0E1EB2C79E9C5D603D60CE311)准备材料,其他信息可以通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下载查阅。
三、注意事项
1.同等条件下,近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优先考虑推荐入选年会。
2.参会的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学术论文需在首页或致谢部分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
3.改革成果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并需在展板的显著位置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4.创业推介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参加过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5.年会将遴选12项左右的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总决赛。
四、材料报送
请于申请人于7月7日(星期一)前将《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所需材料及附件(电子版)报送至邮箱。
联系人:李莉 电话:0719-8512165
邮 箱:20240011@huat.edu.cn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