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创新创业基地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19年03月19日 10:13 刘媛媛 点击:[]

各创新创业基地:

为做好学“清明”期间创新创业基地安全管理,进一步巩固创新创业成果,消除基地安全隐患,保障创业企业、创新团队的人身财产安全,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基地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把安全稳定措施落到实处。

1.组织开展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重大危险源场所、重点防火、防盗部位(如生产实验场所、财务室和多媒体教室等),要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人走关灯、关机、断电源、锁闭好门窗,预防安全事故和盗窃案件的发生。如有动火、动电必须经过保卫处审批

2.创新创业基地内创新团队、创业企业根据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制度的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发现水、电、气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及相关部门反映。

3.学校放假期间正常营业的创业企业和正常运行的创新工作室,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成员要加强防火、防爆、防盗意识,实行进出人员登记制度。

4.放假期间外出参加训练和比赛的创新团队,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安全纪律,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开展创新创业的学生严禁骑摩托车进出校园,开小车进入校园要按照相关要求将小车停放在指定地点,禁止乱停乱放。

6.严禁在创新创业基地内摆放折叠床、大功率电器(烧水壶、电饭煲等)等日常生活用品。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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