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寒假”期间创新创业基地的安全通知

2020年01月10日 14:44 刘媛媛 点击:[]

各创新创业基地:

根据学校春节、寒假放假通知,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2020年1月11日。

2.学生新学期注册报到时间:2020年2月8日、9日,

正式上课时间:2月10日(星期一)。

3.科技学院学生寒假放假及开学安排与校本部相同。

二、教职工放假及上班时间

1.教职工在完成本学期工作任务后,可于2020年1月16日至2月6日安排轮休。

2.新学期教职工正式上班时间:2020年2月7日(周五),2月8日(周六)、9日(周日)在确保学生正常报到和期初教学秩序前提下可安排休息。

三、为做好“春节、寒假”期间创新创业基地安全管理,进一步巩固创新创业成果,消除基地安全隐患,保障创业企业、创新团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1.创新创业基地内创新团队、创业企业根据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制度的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发现水、电、气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及相关部门反映。

2.学校放假期间正常营业的创业企业和正常运行的创新工作室,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成员要加强防火、防爆、防盗意识,实行进出人员登记制度。

3.学生离校和返校途中,要在正规购票点购买车、船票,不要在个人手中购买,防止假票或废票。乘坐长途客车时不要乘坐无证运营和车况不好的车辆。

4.乘坐车辆时,严禁携带违禁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贵重物品、现金要随身携带,行李物品不要交给陌生人帮助看管。

5.在旅行和乘车途中,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不要将自己的单位、职业及家中父母和亲友的电话、家中的信息告诉陌生人,不要随意食用陌生人的食物、饮料、香烟等,防止因含有麻醉剂等成分,造成人身、财产伤害;不要与他人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参与他人的纠纷,防止人身、财产伤害;不要到无安全保障的江、河、湖、水库等处游泳,防止意外发生。

6.假期在校外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对介绍工作的中介机构要辨别真伪,防止受骗,在工作时要依法保护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要防止他人的引诱参与、误入传销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7.要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注意劳逸结合,确保身体健康。同时,预防“网贷”“传销”陷阱,杜绝不良行为,严防各类电信网络诈骗。

8.留校的学生要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法律法规,参加健康文明的活动,不要到社会上不健康的场所玩耍和无节制的到社会网吧上网,不要在学生公寓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不要将异性和外人带到宿舍留宿,保管好自己的财务。在市区活动时,要遵守社会公德,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人身、财产伤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严禁在创新创业基地内摆放折叠床、大功率电器(烧水壶、电饭煲等)等日常生活用品。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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