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与我校签署创业培训合作协议

2018年12月14日 14:59  点击:[]

 

 

   本网讯(文/徐海涛)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7号)文件精神,推动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引导、扶持更多大学生毕业后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学校和社会创业培训资源优势,11月28日下午,十堰市人社局下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全国重点就业训练中心、全市优秀定点培训机构十堰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与我校在行政楼六楼会议室举行创业培训合作签字仪式。副校长张友兵、十堰市人社局工会主席金锐、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科长王坤,十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副局长李中生、就业培训科科长徐爱斌、十堰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主任陈少军、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院长缪勇参加签字仪式,签字仪式由张友兵主持。  

 

 

 

 

   仪式上,张友兵致欢迎词,并简要介绍了我校双创工作基本情况。金锐对我校双创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肯定,表示将全力支持双方的培训合作,并对双方培训合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是培训形式要多样化,理论教学、案例研讨与实践参观相结合,重在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帮助学生做好职业规划,调动学生的激情,力求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学生就业意识的培养,实施就业创业政策进校园宣讲活动;三是希望双方能够合作共赢,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做好参训学生的回访和后续跟踪服务,为十堰培养更多优秀的创新创业人才,把双方的培训合作项目打造成全省品牌;四是希望汽院在十堰市的双创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张友兵表示,学校一定与十堰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一道精诚合作,坚持培训内容社会和学生的需求导向,课程形式多样化,教学方法不拘一格,注重教学法研讨和产出效应,不断改进,打造十堰双创教育新模式,形成特色和品牌。

   在与会人员的见证下,学校代表缪勇和就业局代表陈少军签署了大学生创业培训合作协议。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我校在校大学生的创业教育工作向着专业化、系统化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了解,为促成合作,前期双方进行了多次深入沟通与交流,合作协议通过了学校法制办审核。11月28日上午,学校还召集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教务处、学工部、招标办等部门领导就双方培训合作事宜举行了评审会,做到了合作事宜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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