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院创发[2018]) 5号关于印发《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基地管理办公室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2018年07月03日 10:24  点击:[]


校属相关单位:

现将《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基地管理办公室人员管理规定》进行印发,请悉知并遵照执行。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8年7月3日

                                       




附件1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基地管理办公室人员管理规定

 

为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人员的管理,规范行为,提高效率,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创业基地的各项制度,各司其职,维护团结,顾全大局,弘扬团队精神。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严格服从创业基地管理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团结协作,认真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和学校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3、值班由基地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学生干部来具体执行,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时间安排准时到,不迟到早退。因事不能值班要及时履行请假手续;

4、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与交接工作,新数据须及时更新到电子文档,重大事项应按规定及时上报;

5、值班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创业基地的日常巡查、考勤记录、每周一次的安全及卫生考核记录、重大活动及会议考勤等;

6、值班期间须做好基地管理办公室、会议室的打扫工作,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清洁、舒适。

6、值班结束时做好关灯、关窗、关门等安全工作。

7、对不服从管理、对工作安排不负责任者,将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理,并记入年度考核内容。

8、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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